定期壽險有「小錢也可以買高保障」的特色,對於預算有限的保戶而言,這樣的商品相當切合需求。雖然定期壽險的產品結構並不複雜,數千元就可以建構高保障,但是保戶在投保之前,還是應該釐清這項產品的特色與相關內容,才能真的讓小錢發揮大效益。


從保險的初衷談起,買壽險目的是為了什麼?如果現在25歲,是家庭的生活支柱,倘若不幸發生意外,壽險可以幫助家庭度過難關,讓雙親及小孩得到一定的保障。但是20、30 年過後,當家庭重擔卸下,孩子也長大了,此時,最重要的不再是壽險保障,而是退休金規畫。
 
從這樣的角度來看,如果只是為了在人生中,達到為人子女、為人父母的階段性任務,定期壽險即符合相關需求。所以究竟要不要買定期壽險,問問自己:假如因意外死亡或殘廢,會不會使家人財務陷入無法負擔的困境?




許多專家喜歡用「買」房子與「租」房子來解釋終身壽險與定期壽險間的差異,「買」房子後就擁有房子的所有權,繳完貸款後,房子是自己的;但租房子就不同了,即便租了20年的房子,一旦沒繳房租,就失去房子的使用權。
 
終身壽險如同買屋,繳了20年保費後,保障持續有效(通常到95歲或105歲,期滿若還健在,會給一筆祝壽金,保單即失效);定期壽險像是租房子,如果繳費期滿並未身故或發生全殘,過去所繳交的保費不但不會退回,而且所有的保障都會消失。


定期壽險可分為限期繳費定期壽險與1年期定期壽險。前者繳費期別又區分成6、10、20、30等不同年期,後者則是1年1繳。限期繳費採平準費率,繳費期間內各年度的保費都相同;1年期定期壽險採取自然費率,保戶所繳交的保費逐年增加。

如果同樣打算保20 年的定期壽險,採自然費率的1年期定期壽險,所繳交的「總」保費會高過採平準費率的限期繳費定期壽險,因此建議投保限期繳費定期壽險;相對地,只想在短期間內提高壽險保障額度者,就可以選擇1年1繳的定期壽險。
 
 

不論買的是限期繳費定期壽險,還是1年期定期壽險,都要看清楚保單條款內「保證續保」的內容與限制,千萬不要只聽業務員說有保證續保就算數,一定要白紙黑字寫在條款內才有依據。
 
特別是1年期定期壽險,很可能發生被保險人在投保屆滿1年時,剛好因為身體不適而不能再續保的情形,所以必須增加「保證續約免體檢條款」,也就是要保人得在保險期間屆滿日前,不用再具備被保險人可保性證明,也能續保。
 

 
任何一種保險都是年紀愈大保費愈貴,定期壽險當然也不例外。隨著年紀增長,不僅每萬元的年繳保費比較貴,有些保戶想再另買一張定期壽險,也可能會因為體能、健康狀況變差,遭到保險公司拒保。因此,在決定買定期壽險時,最好第一時間就把保額規畫妥當,不要在中途再增加,否則增購的部分,都要按照新契約處理。
 
保單條款通常會有如下敘述:續保保險費依續保生效當時被保險人年齡及本契約經主管機關所核定之保險費率,並按原投保當時之承保條件計算。也就是年紀增長,保費也會跟著增加。
 

每家保險公司推出的定期壽險產品都有最高承保年齡上的限制, 有60 歲、70 歲、80 歲等,如果年紀比較大的人想買定期壽險,就要尋找限制較為寬鬆的保險公司。
 
此外,保證續保也有最高年齡限制,例如續約的被保險人滿期年齡最高不得超過71歲,意思就是,即使有保證續保條款,但在年齡的限制下,年紀太大、超過保險公司規定的71歲,就無法續保了。也因此,如果一個55歲的保戶,因為老來得子,想要增加保障金額,這位保戶只能選擇15年期的定期壽險。

 
定期壽險是一種階段性產品,例如當完成了教養子女的任務,定期壽險通常就可以功成身退,此時,如果經濟狀況不錯,希望身故後再留給子女一筆保險金,就要考慮購買終身壽險了。
 
其實有些定期壽險是可轉換的,具備「可由定期壽險轉為終身壽險」的功能,在合約有效期限內,無須出示可保性證明,就可以將保單轉換成永久保障的合約。要注意的是,保戶在決定轉換後,需補滿保單價值準備金的差額,但這筆金額並不小,到時候保戶可以計算是另買一張終身壽險划算,還是轉換划算。
 


倘若保證續保的條款如下:本保險期間為1年,保險期間屆滿後30日內,要保人得交付續保保險費⋯⋯除本公司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停止銷售本約或有前項約定情形外,本公司不得拒絕續保。
 
問題來了,萬一此商品停售,就可能發生不續保的情況。顯然保證續保的條款最好為:本契約保險期間屆滿日前,要保人得不具被保人可保性證明,以書面向本公司申請於本契約保險期間屆滿變更投保同類型定期壽險,本公司不得拒絕。這樣一來,就算你買的定期壽險停售,也還有另外的商品可保。
 

定期壽險是個簡單的保險商品,只要在保障期間內,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就可以領保險金。不過,各保險公司推出的保單內容,還是略有差異,例如有扶助金、提前給付、其他給付、豁免保費等,舉例來說,1 ∼ 3級殘廢,每年可補助一定金;或者2 ∼ 6 級殘廢可豁免保費等,讓保戶因發生事故導致殘缺時,除可提前領取保險金,未來也不須再繳付保費。因此在繳交相同保費下,附加條款愈多的商品愈好,保戶可以多比較幾家保險公司的商品條款內容。
 

投資型保單就是定期壽險加投資基金的保單,很多時候保戶會被說服以投資型保單來規畫壽險,所持的理由之一是,投資型保單內的壽險(危險保費)較便宜。究竟該單純買定期壽險、還是投資型保單?兩種商品訴求不同、結構也不同。
 
投資型保單是同時有保險與投資需求時可選擇的產品,但若沒有投資需求,單純買定期壽險即可,不須因為投資型保單的危險保費較便宜而買,事實上,買投資型保單要繳交的保費含括投資、保險成本、危險保費等,保戶不可能只繳付危險保費的部分,所以不須以便宜與否來決定購買的險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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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定期壽險一定要知道的10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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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有「小錢也可以買高保障」的特色,對於預算有限的保戶而言,這樣的商品相當切合需求。雖然定期壽險的產品結構並不複雜,數千元就可以建構高保障,但是保戶在投保之前,還是應該釐清這項產品的特色與相關內容,才能真的讓小錢發揮大效益。


從保險的初衷談起,買壽險目的是為了什麼?如果現在25歲,是家庭的生活支柱,倘若不幸發生意外,壽險可以幫助家庭度過難關,讓雙親及小孩得到一定的保障。但是20、30 年過後,當家庭重擔卸下,孩子也長大了,此時,最重要的不再是壽險保障,而是退休金規畫。
 
從這樣的角度來看,如果只是為了在人生中,達到為人子女、為人父母的階段性任務,定期壽險即符合相關需求。所以究竟要不要買定期壽險,問問自己:假如因意外死亡或殘廢,會不會使家人財務陷入無法負擔的困境?




許多專家喜歡用「買」房子與「租」房子來解釋終身壽險與定期壽險間的差異,「買」房子後就擁有房子的所有權,繳完貸款後,房子是自己的;但租房子就不同了,即便租了20年的房子,一旦沒繳房租,就失去房子的使用權。
 
終身壽險如同買屋,繳了20年保費後,保障持續有效(通常到95歲或105歲,期滿若還健在,會給一筆祝壽金,保單即失效);定期壽險像是租房子,如果繳費期滿並未身故或發生全殘,過去所繳交的保費不但不會退回,而且所有的保障都會消失。


定期壽險可分為限期繳費定期壽險與1年期定期壽險。前者繳費期別又區分成6、10、20、30等不同年期,後者則是1年1繳。限期繳費採平準費率,繳費期間內各年度的保費都相同;1年期定期壽險採取自然費率,保戶所繳交的保費逐年增加。

如果同樣打算保20 年的定期壽險,採自然費率的1年期定期壽險,所繳交的「總」保費會高過採平準費率的限期繳費定期壽險,因此建議投保限期繳費定期壽險;相對地,只想在短期間內提高壽險保障額度者,就可以選擇1年1繳的定期壽險。
 
 

不論買的是限期繳費定期壽險,還是1年期定期壽險,都要看清楚保單條款內「保證續保」的內容與限制,千萬不要只聽業務員說有保證續保就算數,一定要白紙黑字寫在條款內才有依據。
 
特別是1年期定期壽險,很可能發生被保險人在投保屆滿1年時,剛好因為身體不適而不能再續保的情形,所以必須增加「保證續約免體檢條款」,也就是要保人得在保險期間屆滿日前,不用再具備被保險人可保性證明,也能續保。
 

 
任何一種保險都是年紀愈大保費愈貴,定期壽險當然也不例外。隨著年紀增長,不僅每萬元的年繳保費比較貴,有些保戶想再另買一張定期壽險,也可能會因為體能、健康狀況變差,遭到保險公司拒保。因此,在決定買定期壽險時,最好第一時間就把保額規畫妥當,不要在中途再增加,否則增購的部分,都要按照新契約處理。
 
保單條款通常會有如下敘述:續保保險費依續保生效當時被保險人年齡及本契約經主管機關所核定之保險費率,並按原投保當時之承保條件計算。也就是年紀增長,保費也會跟著增加。
 

每家保險公司推出的定期壽險產品都有最高承保年齡上的限制, 有60 歲、70 歲、80 歲等,如果年紀比較大的人想買定期壽險,就要尋找限制較為寬鬆的保險公司。
 
此外,保證續保也有最高年齡限制,例如續約的被保險人滿期年齡最高不得超過71歲,意思就是,即使有保證續保條款,但在年齡的限制下,年紀太大、超過保險公司規定的71歲,就無法續保了。也因此,如果一個55歲的保戶,因為老來得子,想要增加保障金額,這位保戶只能選擇15年期的定期壽險。

 
定期壽險是一種階段性產品,例如當完成了教養子女的任務,定期壽險通常就可以功成身退,此時,如果經濟狀況不錯,希望身故後再留給子女一筆保險金,就要考慮購買終身壽險了。
 
其實有些定期壽險是可轉換的,具備「可由定期壽險轉為終身壽險」的功能,在合約有效期限內,無須出示可保性證明,就可以將保單轉換成永久保障的合約。要注意的是,保戶在決定轉換後,需補滿保單價值準備金的差額,但這筆金額並不小,到時候保戶可以計算是另買一張終身壽險划算,還是轉換划算。
 


倘若保證續保的條款如下:本保險期間為1年,保險期間屆滿後30日內,要保人得交付續保保險費⋯⋯除本公司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停止銷售本約或有前項約定情形外,本公司不得拒絕續保。
 
問題來了,萬一此商品停售,就可能發生不續保的情況。顯然保證續保的條款最好為:本契約保險期間屆滿日前,要保人得不具被保人可保性證明,以書面向本公司申請於本契約保險期間屆滿變更投保同類型定期壽險,本公司不得拒絕。這樣一來,就算你買的定期壽險停售,也還有另外的商品可保。
 

定期壽險是個簡單的保險商品,只要在保障期間內,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就可以領保險金。不過,各保險公司推出的保單內容,還是略有差異,例如有扶助金、提前給付、其他給付、豁免保費等,舉例來說,1 ∼ 3級殘廢,每年可補助一定金;或者2 ∼ 6 級殘廢可豁免保費等,讓保戶因發生事故導致殘缺時,除可提前領取保險金,未來也不須再繳付保費。因此在繳交相同保費下,附加條款愈多的商品愈好,保戶可以多比較幾家保險公司的商品條款內容。
 

投資型保單就是定期壽險加投資基金的保單,很多時候保戶會被說服以投資型保單來規畫壽險,所持的理由之一是,投資型保單內的壽險(危險保費)較便宜。究竟該單純買定期壽險、還是投資型保單?兩種商品訴求不同、結構也不同。
 
投資型保單是同時有保險與投資需求時可選擇的產品,但若沒有投資需求,單純買定期壽險即可,不須因為投資型保單的危險保費較便宜而買,事實上,買投資型保單要繳交的保費含括投資、保險成本、危險保費等,保戶不可能只繳付危險保費的部分,所以不須以便宜與否來決定購買的險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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